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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养老金又涨了

发布时间:2023-07-26 阅读次数:  

  本报讯(记者  朱晨晨)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按照江苏省人社厅公布的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对象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共涉及全市17.2万人,补发养老金预计于7月底发放到位。

  调整办法的框架结构与去年保持一致,兼顾公平和效率,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充分体现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既有利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又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

  具体调整办法为: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6元。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3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1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7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19.5元的,按19.5元增加。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注:见分进角)。高龄倾斜部分,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9元、27元和35元。

  市人社局提醒,广大退休人员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等进行线上查询,也可通过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和江苏银行“就近办”各网点以及各区镇人社服务大厅窗口或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查询。(来源:太仓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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