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太仓人才网




-> 政策法规 -> 疑难解答 找资讯

关于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应知应会

发布时间:2023-01-09 阅读次数:  

  新的一年到来,有不少缴存职工想要“复盘”一下2022年自己公积金账户的收支情况。那么,大家对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了解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由缴存单位为职工设立,职工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实名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和办理公积金业务。因公积金账户属于个人准金融信息,原则上仅供职工本人查询。

  账户查询渠道多样。缴存职工可自行选择掌上渠道,如苏州公积金APP、苏周到APP、支付宝,也可选择网上渠道,如苏州公积金个人网厅,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明细信息。对于不方便或者不习惯使用自助渠道的职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各区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积金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提供人工查询服务。

  缴存有利息,全额归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所结利息全额归职工所有。长期未使用过公积金的职工在办理销户提取时还可额外获得一笔补贴,即对个人公积金账户开立5年以上的职工,如果在销户提取时从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且超过5年未提取过公积金,根据未使用年限的长短,可获得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应比例的销户奖励。

  缴存使用需合法合规。住房公积金是一种政策性长期住房储金,资金归缴存职工所有,但缴存和使用均应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可通过苏州公积金APP、苏州市公积金官网、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前往公积金服务大厅咨询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切不可轻信非法中介或者小广告的宣传,违规提取套用公积金,不仅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损失高额手续费,还将影响个人信用。(来源:太仓日报)

疑难解答 (最近更新)

正在打开...
【提出建议、反馈错误,得红包奖励】

微信扫码访问获得更好体验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刷新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