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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部分经办职能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职能划分,原社保中心部分业务已划转至医保中心,为确保社保医保各项业务事项平稳衔接,现将划转至医保中心的相关业务通知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登记

  1.单位参保及信息变更登记

  2.职工参保及信息变更登记

  3.城乡居民参保及信息变更登记

  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信息变更登记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

  1.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2.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四、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出具参保凭证

  2.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五、医保个人账户管理

  六、医保退休认定

  七、特殊人群医保待遇认定等

  2021年9月13日起办理以上业务请至医保中心经办窗口,敬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医保机构改革及业务经办职能调整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事宜,可拨打咨询热线80607251与相关经办部门(科室)联系。

  太仓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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