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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部分经办职能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职能划分,原社保中心部分业务已划转至医保中心,为确保社保医保各项业务事项平稳衔接,现将划转至医保中心的相关业务通知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登记
1. 单位参保及信息变更登记
2. 职工参保及信息变更登记
3. 城乡居民参保及信息变更登记
4.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信息变更登记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
1.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2.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四、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 出具参保凭证
2.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五、医保个人账户管理

六、医保退休认定

七、特殊人群医保待遇认定等
2021年9月13日起办理以上业务请至医保中心经办窗口,敬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医保机构改革及业务经办职能调整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事宜,可拨打咨询热线0512-80607251与相关经办部门(科室)联系。


太仓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8日

通知公告 (最近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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