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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太仓市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26 阅读次数: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总体工作部署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将在太仓市切换上线


为平稳有序推进上线工作,现就我市切换上线期间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期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

1.调整2021年9月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期,由9月6日24时提前至9月3日17时。9月4日至5日关闭业务申报期,开展月度结算。请各用人单位在9月3日前办结9月份职工用工参保及退工停保手续。
2.调整2021年9月职工社会保险费扣缴期。税务部门将于9月6日至9月18日18时扣缴9月份职工社会保险费(含6月份缓缴职工社会保险费)。请各用人单位确保扣缴账户留存足够资金。
3.2021年9月企业职工月度退休待遇审批工作同步提前至9月6日开始,至9月18日结束。
4.调整2021年10月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期。9月6日开始,用人单位可申请办理10月份职工用工参保及退工停保等业务,9月18日17时关闭10月窗口业务申报系统,9月20日17时关闭10月网上申报系统。
5. 2021年9月20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关机停运。10月11日,“省人社一体化平台”正式对外运行,届时开启11月业务申报期。
二、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期

1.调整2021年9月灵活就业人员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日期,9月18日17时关闭业务申报,实时缴费(补缴)业务停止办理。2021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期间,停止办理灵活就业各项业务。
2.2021年10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
太仓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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