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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后当月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吗?

发布时间:2020-12-03 阅读次数:  

问:我是11月5日达到退休年龄,公司为我办理了退休手续,我是否可以享受当月(即11月份)的退休待遇?
答:不能。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退休之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等机构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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