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
1.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申领时须同时满足在此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和未就业的条件。
2.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时须同时满足在此期间存在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未就业的条件。
上述两类人员最后一次失业前参保地为太仓。
*失业补助金标准,上述一类人员每月990元,二类人员每月300元。
*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限,最长6个月。
*失业补助金申领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五、申领渠道
1.线上申请,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ret_url=http%3A%2F%2Fsi.12333.gov.cn%3A80%2F
2.线下申请,申请人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柜台申请。
太仓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