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惠八条”
企业复产奖励申报管理办法
为全面推进《高新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惠八条”》的实施,保障企业复产奖励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到位,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范围
为注册在高新区的2020年列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2019年新入库企业及2019年第一季度统计平台上无产值、营业收入等财务统计数据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奖励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9年3月份及2020年3月份企业联网直报的《财务状况表》(工业B203表;产值B204表);
4.2019年3月份及2020年3月份利润表(损益表);
5.2019年3月份及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三、奖励标准
2019年度产值1亿元(含)以上的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达到去年同期80%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达到90%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达到100%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19年产值1亿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 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达到去年同期80%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达到90%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达到100%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
四、申报流程
1.受理部门:太仓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地址:上海东路88号开发大厦七楼710室;联系电话:53595250。
2.申报起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工作日受理)。
3.申报方式:企业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向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报送相关书面纸质材料,过期不予受理。经济发展局受理后进行初审,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审计后出具审计报告,经企业防控组审定后,年内分二次兑现,每次兑现奖励金额的50%。
五、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骗取或套取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列入失信黑名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