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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太仓市劳动保障A级信誉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太人社监[2018]7号)

发布时间:2018-10-19 阅读次数:  

各镇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

为全面推进我市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苏州市以及太仓市的要求,结合全年工作安排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2017年度劳动保障A级信誉单位评定工作和2016-2017年度“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10月01日—2018年12月31日。

二、评选对象、范围和标准

    (一)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

评选对象:全市各类用人单位。

评选标准:《关于印发苏州市本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评定基本标准。

    (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评选对象:积极投入争创活动并达到2017年度A级劳动保障信誉等级单位的企业。职工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开展争创活动成效突出的25人以上单位也可推荐申报。(凡已获得2005~2015年度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经复查合格后予以确认,不再列入本次新参评范围。)

评选标准:《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评价指标》。

三、评选办法及流程

(一)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评定办法及流程

1.初审准备阶段:2018年10月01日至10月20日。由各镇(区)根据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实际,开展评定宣传活动,指导单位填报《太仓市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和工会章;参评单位应先征求本单位工会组织意见,并将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申报决议在单位显著位置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决议应由职工或工会代表5人以上签字,加盖工会章。

2.申报审核阶段:2018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提交申报表、申报决议、公示文本及上墙照片,由各镇(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各镇(区)上报资料给市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复审。

3.二次复审阶段:2018年11月01日至11月10日。市劳动监察大队将审核后的初定名单提请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调解仲裁科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二次复审。

4.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将二次复审合格的单位名单在太仓市人民政府网站(www.taicang.gov.cn)进行公示。

5.公布阶段:公示期满后,对无不良反映的公示单位评定为“2017年度太仓市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并发文公布,文件将公布于中国太仓门户网站(需纸质文件的单位可至市劳动监察大队领取)。

被评定为最近一年度A级的劳动保障信誉单位至今生产经营正常且仍符合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复查确认单位。为简化流程,复查确认单位原则上不再提供书面申报材料。由各市劳动监察大队对照评定条件,按照复审、二次复审(充分征求劳动仲裁、社保经办机构、经信等相关部门意见)、公示、公布等流程,对复查确认单位实施评定,对不符合复查评定条件的,取消资格。

(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办法和流程

1.初审准备阶段:2018年12月01日至12月10日。镇(区)劳动关系三方委员指导参评单位对照《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评价指标》(附件5)所列内容开展自检自评,并按实填写。在符合评选标准的基础上,新参评单位填写《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6),连同《评价指标》向所属镇(区)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进行申报。凡参评单位都应在向所属镇(区)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进行申报前,通过各种形式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初审阶段: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各镇(区)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新参评单位原则上都应进行上门审查,复查确认单位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复查。

对经过初查、符合参评标准的单位,在《申报审核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对符合复查确认测评标准的单位填写《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复查汇总表》(附件7)并签署审查意见,于2018年12月15日前向太仓市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推荐申报。

3.复审阶段:2018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太仓市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推荐申报情况开展会议审核,确定复审单位名单,于2018年12月20日前进行抽查。

4.公示阶段:初步确定的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和太仓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公布阶段:公示期过后,最终确定的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和太仓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表彰。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把好评选的质量关。如果在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发现存在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和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名额。

(二)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评选工作,并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相关申报材料,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8。太仓市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联系电话:53580193 。本通知和附件可在太仓市人民政府网站 www.taicang.gov.cn 下载。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市本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太仓市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申报表》

      3. 公示(参考样本)

      4. 2017年度太仓市本级符合首次申报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名单(样本)

      5.《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评价指标》

      6.《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申报审核表》

      7.《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复查汇总表》

      8.《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目标任务安排表》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仓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太仓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下载附件:

          2.《太仓市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申报表》

          3. 公示(参考样本)

          4. 2017年度太仓市本级符合首次申报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名单(样本)

          5-7《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评价指标》(包含6.《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申报审核表》7.《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复查汇总表》)

          8.《太仓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目标任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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