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太仓人才网




-> 专题栏目 -> 毕业生 找资讯

2016年毕业季来临,警惕毕业生试用期的六大“陷阱!

发布时间:2016-05-27 阅读次数:  

    一年一度的高校毕业季即将来临!太仓市2016年夏季大型人才交流会暨毕业生“双选”洽谈会也即将于7月9日再次在太仓明德中学举办。招聘会找到工作就万事大吉了?应届毕业生参加工作,一般会有一个“试用期”,而怀揣梦想的高校毕业生作为职场“新人”,在试用期内却不免遇到这样那样的“陷阱”。
  今天,就为大家特意整理了最常见的试用期六大“陷阱”,帮助毕业生童鞋们擦亮双眼避开“陷阱”,迈上职场成功的新旅途!
 
陷阱一 试用合格再签订劳动合同



陷阱二 试用期期限超过法定期限



陷阱三 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多次试用

陷阱四 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陷进五 试用期内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陷阱六 试用期内随意辞退职工

毕业生 (最近更新)

正在打开...
【提出建议、反馈错误,得红包奖励】

微信扫码访问获得更好体验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刷新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