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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中的三个新特点

发布时间:2016-04-08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安全和谐的劳动环境,促进太仓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2月22日起,联合太仓市卫计委、总工会、妇联联合开展了女职工权劳动保护专项检查,共抽查了市内15户使用女职工比较集中的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共涉及女职工1273人。本次专项检查与历年相比表现为以下三个特点: 一、检查时间更足。今年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为期26天,为近年来最长,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自查时间,便于企业自查自纠,并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另一方面增加了专项检查组检查时间,以便更细致,更全面的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检查,确保女职工劳动保护落到实处。 二、检查内容更广。一是太仓市卫计委加入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组,使女职工的健康检查和两年一次妇女病普查落实情况也随之成为检查内容之一;二是将“经期”列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待遇落实情况的检查内容之中。新增的检查内容使检查组在检查女职工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的同时,注重女职工身体健康状况。三、检查过程更细。检查过程中,专项检查组不但实地查看企业的工作环境、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及合同签订情况,同时查阅单位内女职工的工资明细,了解起工资及福利待遇支付情况以及社保缴纳情况,并在每个被查企业中随机约谈2名女职工,了解企业是否存在性别歧视等情况。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上总体情况良好,均能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方面,都能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及相关规章制度,并按时组织女职工健康检查和妇女病普查,女职工的三期休假基本执行到位,均能签订女职工的专项集体合同;在女职工个人文关怀方面,仅有一家企业提供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职工方面,女职工自身法律在增强,对自身所应享有的合法权益都有所了解,能有效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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