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定(慢性病)项目办理范围和流程
办理范围
一类门诊特定项目: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药物治疗;
二类门诊特定项目:病情严重且达到医保规定临床指标的:重症精神病、恶性肿瘤非化疗放疗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硬化、红斑狼疮、帕金森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硬皮病、骨髓纤维化或异常增生、特发性炎症性肌病;
门诊慢性病项目:病情严重且达到医保规定临床指标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肝炎、慢性肾炎、器质性心脏病、短肠综合症、血友病、脑血管意外、风湿类疾病等。
办理流程
1.由我市一院、二院、三院(限精神病)副主任以上医师开具《门诊特定项目(慢性病项目)审批表》(医务科盖章);
2.带社会保障卡和相关疾病一年内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审批表》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1.门特(门慢)项目有效期为两年,请在有效期结束前按以上流程重新办理确认手续;
2.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待遇额度用完后才能享受门特二、门慢的相应额度。
咨询电话:12333、53588995 太仓市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太仓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待遇表
(单位:元,百分值为政策范围内报销百分比)
类 别 | 门诊 | 二类门特、门慢 | 一类门特 | |||||
个人 账户 | 起付标准 | 门 诊 统 筹 | 额度在4000元(恶性肿瘤对症治疗、再障6000、血友病6万)内,按比例报销 | 报销额度不封顶 计入住院额度 | ||||
医院等级 | 标准 | |||||||
基本 医保 | 在职 | 3.4%—4.4% | 600 | 一级 | 2500报75% | 90% | 单纯性老年性白内障门诊手术3000元(晶体限800)全额报销
重症精神病4000元全额报销 | 95% |
二、三级 | 2500报65% | |||||||
退休 | 5.4% | 400 | 一级 | 3000报85% | ||||
二、三级 | 3000报75% | |||||||
住院医保(退休年龄普通门诊提高10%) | / | 一级 | 800报50% | 90% | 95% | |||
二、三级 | 800报40% | |||||||
居民医保(退休年龄普通门诊提高10%) | / | 一级 | 500报50% | 60% | 80% | |||
二、三级 | 500报40% | |||||||
医疗 救助 | 基本医保 | 享受相应待遇后、自负部分2000报70%、优抚75%(孤老补助90%) | 95% | 100% | ||||
住院医保 | ||||||||
居民医保 | 80%(优抚孤老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