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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劳动法:实习生的培训、学习,是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13-05-04 阅读次数:  

企业疑问:实习生的培训、学习,是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余律师解答:一般不作为劳动关系,因为实习生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只有毕业以后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部分地区有认定取得就业生推荐表的应届毕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的裁判。

以上信息由余云波律师的博客授权阳光太仓人才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余律师咨询热线:1395242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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