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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倡议

发布时间:2022-12-14 阅读次数:  

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更没有局外人,每个人都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一道重要防线。当前,奥密克戎变异株隐匿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早期感染者更难快速识别。在优化疫情防控措施下,应对奥密克戎变异株,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最有效措施。为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扩散风险,保护广大市民朋友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在本市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

 

二、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应戴尽戴”

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交通场站、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从业人员;

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三、市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凡进必戴”

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

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在接种疫苗时、核酸采样前或采样结束后;

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其他应当佩戴口罩的情形。

 

四、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应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规范佩戴”

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各类口罩应限时使用,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佩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五、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

 

六、广大市民群众、外来人员应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身边人未戴口罩、未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等情况时,及时提醒其科学规范戴好口罩,让佩戴口罩成为大家的自觉文明行为。

全民戴口罩,防疫更有效,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为了您和家人、朋友的健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争做文明健康太仓人!

太仓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太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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