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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残疾人社医保缴费方式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1-09-09 阅读次数:  

因我市人社系统对接省系统,太仓市残疾人社医保缴费方式和补贴方式将做相应的调整,为平稳有序的推进我市残疾人社医保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2021年10月起

二、缴费方式

先缴后补。残疾人应先全额缴费,次月市残联将补贴资金汇入残疾人的社医保扣款账户。

三、缴费标准

2021年7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800。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20%)最低缴费76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9%)最低缴费342元/月;大额医疗5元/月;三项合计:1107元。

四、补贴对象

太仓市户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重残和智力精神三四级人员:

重残是指残疾类别含肢体、视力、智力、精神,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

智力精神三四级是指残疾类别含智力、精神,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

五、补贴标准

1.重残(不含听力、言语)基本养老保险全额补贴76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7%,266元/月。

2.智力、精神(三四级)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2%,456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7%,266元/月。

六、注意事项

1.每月18日前确保银行签约扣款账户留有足够资金,如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无法扣款,市残联将不予补贴。

2.残疾人如果要增加或减少险种,须于9月18日前至人社部门办理。

3.因缴费基数会不定期调整,故缴费金额会随之变动,以人社部门通知为准。

太仓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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