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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太仓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1 阅读次数:  

各劳务派遣单位、各用工单位:

根据《苏州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苏人保监〔2021〕4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和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太人社〔2021〕8号)的文件要求,通过单位自主评价、人社部门初评和终评,并经社会公示后,我局完成了本次对全市445家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共评出A级(信用优秀)单位5家,B级(信用合格)单位305家,C级(失信)单位135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信用等级有效期限为1年。

请各有关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和《评价管理办法》,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各项措施。评为A级的劳务派遣单位,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范围。评为C类的劳务派遣单位,列为重点监察对象,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向相关用工单位通报其信用等级并发放用工风险提示函。

下载:《2021年太仓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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