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太仓人才网




-> 政策法规 -> 劳动保障 找资讯

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太人社[2018] 36号

发布时间:2018-07-23 阅读次数:  

点击下载: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长江口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教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根据苏州市《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保就[2018] 13号)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1138元/月提高到1229元/月,最高标准仍为1940元/月。
  二、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最低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7日

 

劳动保障 (最近更新)

正在打开...
【提出建议、反馈错误,得红包奖励】

微信扫码访问获得更好体验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刷新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