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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CA)开始使用工伤认定申请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7-30 阅读次数:  

各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方便各用人单位和规范工伤认定法律程序,自2020年8月1日起,在“太仓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CA)”中开通“工伤认定申请”模块。各用人单位可以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在该模块中进行网上工伤认定申请,完成操作后根据生成的《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网上)》,备齐补正材料后送审书面资料。

例如:某企业职工A某在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企业经办人事务繁忙,准备工伤认定申请的书面材料未齐全,眼看就要到30天了(超过30天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此紧急情况下该企业经办人可通过“太仓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中的“工伤认定申请”模块,为职工A某进行网上工伤认定申请。可减少企业经办人来回往返次数,后续备齐补正材料后,再送至太仓市人社局社保大厅工伤认定18-20号窗口审核(基层联动港区、沙溪先行试点生产事故工伤认定的地区,仍按《太仓市基层联动安全生产事故工伤认定程序》(太人社〔2018〕39号)要求将对应的书面材料送至港区、沙溪社保经办部门)。

友情提醒:

1.工伤认定申请资料可以至太仓人社局工伤认定窗口领取或登录“中国太仓”太仓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网页面下方—“专题服务”—“就业服务”—“资料下载”—“太仓工伤认定申请相关表格资料”,或关注“太仓人社”微信公众号—“咨询问答”—“政策法规”—“工伤保险”—“太仓工伤认定申请相关表格资料”。

2. 联系电话:0512-53583920

3.“太仓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中的“工伤认定申请”模块见以下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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