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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到位

发布时间:2020-07-28 阅读次数:  

   最高缴存基数调整到19335元/月

  本报讯(记者 肖朋)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事关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在一年一度的调整后,目前已全部调整到位,并较2019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均有所上调,最高缴存基数调整到19335元/月。

  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应缴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相关政策调整后,今年7月起,企业职工(含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9335元/月,下限为3368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月,下限为3368元/月;按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基数为5613元/月。

  何为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保基数的上下限,按照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那么,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缴费基数相应增加,对市民退休后的社保待遇带来哪些影响呢?对此,该负责人介绍,社保缴费与参保者待遇息息相关,缴费水平越高,养老、失业、工伤等待遇水平也会越高。

  以企业职工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为例,其是按本人缴费数额的一定比例计入的,即不满45周岁的,按3%计入;45周岁以上的,按4%计入。市民陈水(化名)今年39岁,供职于我市一家企业,他上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按3030元/月缴纳,那他当年的医保卡个人账户为:3030×12×3%=1090.8元。从本月开始他将按3368元/月缴纳,那么本年度他的医保卡个人账户3368×12×3%=1212.48元。也就是说,相比上一个年度,其医保卡个人账户增加了121.68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社保缴费基数规定上下限后,给了企业更大的灵活度,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保领域的减费降税,也让企业得实惠。在助企发展上,我市人社部门今年又送“大礼包”。为不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日前,我市人社部门迅速行动,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至今年6月,已惠及24555户参保单位,总减免金额近9亿元。预计至今年年底,总减免金额将达到19亿元。

  需要提醒的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根据相关政策办理社会保险补缴的也将执行新的缴费基数标准。而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欠费,缴费账户要存足金额,以确保社保费按月正常扣缴。下一步,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审计稽核力度,全面展开一年一度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发放社保权益记录单,让社保全力保障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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