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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太仓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简章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9 阅读次数:  

    根据《2019年太仓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请于2019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9︰00-下午16︰00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填报《资格复审表》。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面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全天,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1.资格复审地点: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太仓市行政中心6号楼9楼6B0907室)。

2.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时,考生根据岗位招聘条件,提供所有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⑵其他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家庭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2019年4月18日前取得。

⑶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太仓市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工作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太仓市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⑷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⑸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 资格复审表.doc
      资格复审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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