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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须知

发布时间:2017-12-26 阅读次数: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须知

 

 

申请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具有太仓市户籍、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

2.非太仓市户籍人员中,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含10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

3. 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市后延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新参保)

2、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1、至户籍所在地镇区社保经办机构(非本市户籍人员则到市社保结算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持社会保障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农商行各网点签订代扣协议书,选择代扣险种。

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在签订银行代扣协议后,须确保每月25日前在签约折卡账户留存金额大于当月应缴社保费,另应特别注意每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扣缴。

办理时间:每月1-24日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12333、53566743

                                            太仓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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