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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太仓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指南

发布时间:2017-08-16 阅读次数:  

一、补贴申请时间

每年1月至11月前申请上一年度补贴(文中所要涉及年度的表述均为自然年度)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稳岗补贴标准

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三、享受补贴的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3、立案查实的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或申报社保费问题。

4、申请年度未享受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5、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另需要提供发改委或经信委出具的企业类型认定书。

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应按照管理权限,持相关批文和申请材料至发展改革部门行政服务窗口或各地经信委(局)办理;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应持申请材料至苏州市经信委办理。

四、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太仓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太仓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附件2

3企业裁员减员情况说明书

4企业承诺书(附件

5、公示情况(附照片,照片能够清晰反映公示的时间和公示的场所(附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稳岗补贴实名制申报信息采集表(需电子档)申请表、审核表一式三份,其余材料一式两份。

注:企业申报前,需要至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领取相关表格并对申报资质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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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70816/20170816100950_0000.doc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70816/20170816101000_234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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