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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出台《太仓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11-17 阅读次数:  

    为加快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积极发挥技能带头人技术创新、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传承的带动作用,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娄东英才”工程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太委办〔2015〕36号)精神,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联合制定的《太仓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于日前出台。

    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旨在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太仓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企业(行业)、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市人社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和有关材料原件。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办公室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确定太仓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公布并授予“太仓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市人才资金对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给予2万元建设补助经费。此外,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本企业或本行业开展以师带徒活动,以鉴定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项目合格证书的人数补贴,补贴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对工作室成绩突出的技能大师,优先推荐参加“太仓市高技能人才”、“姑苏高技能人才”、“苏州市首席技师”、“江苏省首席技师”等各级技能人才荣誉称号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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