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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务: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3-04-27 阅读次数:  
问: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余律师解答:“末位淘汰”与“不能胜任工作”是两个概念,末位仅是指用人单位考核排名的状况,即使所有人都胜任工作,也会有人处于末位。所以用人单位单纯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

(以上信息均由阳光太仓人才网劳动法律师提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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